文/梧桐兄弟
5月20日,浙江东方科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主板IPO被宣布终止审核,直接原因是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申请撤回申请/保荐。东方科脉IPO申报于2023年6月30日获得受理,2023年7月25日收到首轮问询并完成了回复。
一、连续3年净利润不足1亿,或是IPO终止主因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电子纸显示模组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电子纸显示模组行业,处于电子纸产业链中游,产业链上游为电子墨水薄膜、TFT 基板、驱动芯片等原材料供应商,产业链下游包括商用端面向企业客户的电子纸显示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以及消费端面向消费者的电子纸屏幕数码产品制造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由上可知,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净利润均不足1亿,均不满足最新主板上市条件,或是IPO终止主因。
同时,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比较如下:
公司所在行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境外企业。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26.63%、58.63%和 69.63%。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75%、86.61%和 93.31%,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 2020 年度向汉朔科技销售收入占比为 65.84%,当年度存在单一客户收入占比超过 50%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7.53%、87.74%和 89.64%,供应商集中度较高。
2022 年公司电子纸显示模组销量为 5,064.62 万片;根据洛图科技数据,2022年全球电子纸模组出货量为 25,693.5 万片;基于公司电子纸显示模组销量及上述市场数据推算,2022 年公司电子纸显示模组出货量全球市占率约为 20%。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对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匹配情况如下: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存货和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长,占用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增加所致。其中存货规模增长主要系由于订单增长原材料备货量相应提升,应收账款规模增长主要系由于收入规模增长所致。
此外,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的原因还包括公司将客户支付的信用证在银行进行押汇借款,将收到的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的承兑汇票贴现,相关现金流入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如将前述现金流进行模拟还原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则2020年度、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13.87万元和-10,089.3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增长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的差异分别为-23,254.69万元、-22,698.07万元、-2,538.46万元和 2,451.72万元,呈现持续改善趋势。
三、2022年度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141.41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主要为逾期 1 年以内款项,2023 年 6 月末公司逾期 1 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主要因前期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逾期超过 1 年。
2022 年度公司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141.41 万元,其中对应收德恳电子的款项计提坏账损失 1,134.65 万元,对应收 Store Intelligence 的款项计提坏账损失 1,006.76 万元。
2022 年,公司客户德恳电子因经营不善出现流动性困难,在收到公司货物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货款,应付未付的货款金额累计1,636.11万元,并与其他供应商涉及多项诉讼纠纷。2022年6月,公司子公司龙宁科技就德恳电子《供货合作协议》及采购订单违约事项向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德恳电子支付拖欠货款 1,636.11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22年11月,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德恳电子向龙宁科技支付货款1,636.11万元及违约金。德恳电子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诉讼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之中。在上述诉讼过程中,公司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德恳电子的银行账户,截至一审判决时德恳电子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为501.46万元,公司预计剩余1,134.65万元很可能无法收回,因此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34.65万元。
2022年,公司客户 Store Intelligence 出现无法偿付到期债务的情况,在收到公司货物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货款,应付未付的货款金额累计1,006.76万元。公司多次对Store Intelligence 进行货款催收,但StoreIntelligence无力支付公司货款。公司判断上述款项很可能无法收回,因此对应收Store Intelligence的货款1,006.76万元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公司后续开始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以应对境外客户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
四、2022年末、2023年6月末,一年以上的存货比例显著提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库龄一年以内的存货比例分别为 97.36%、98.49%、85.14%和 78.33%,一年以上的存货比例分别为 2.64%、1.51%、14.86%和 21.67%。2022年末和 2023 年 6 月末公司库龄一年以上的存货占比有所上升,库龄一年以上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中的黑白电子墨水薄膜、驱动芯片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存货的期后结转金额及占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注:存货期后结转金额及比例数据为截至2023 年 9 月 30 日数据。
除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部分存货外,公司各项存货期后结转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95.30 万元、910.34 万元、3,431.46 万元和 3,318.59 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96%、3.97%、12.12%和 11.60%。
五、其他关注事项
1、关于股权代持
根据申报材料:(1)2005 年发行人设立时,出于开拓海外市场等需要,赵景罡所持发行人25%股权由其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兄嫂汤红代持;(2)2008年,汤红以 1 元的对价将发行人 25%的股权转让给赵景罡以解除代持;(3)2008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爱军受让维纳贸易所持发行人 41%的股权,其中4%的股权系代马祖铨持有,马祖铨向周爱军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4 万元;(4)2020年8月,马祖铨将委托周爱军代持的股权以对价384万元转让给周爱军,双方股权代持关系解除;(5)报告期初至 2021 年 6 月,马祖铨为发行人董事之一。
2、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协议
根据申报材料:(1)赵景罡为发行人创始股东,目前持有发行人 5.86%的股份,为发行人现有专利的发明人或第一发明人,2018 年 8 月至今,赵景罡任发行人高级工程师,指导部分研发项目并研究部分前沿技术,赵景罡曾与周爱军、吕忠仁签订一致行动协议;(2)2020 年 9 月赵景罡向周爱军转让 20 万股,转让价格为 15 元/股,同年 12 月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为 21.88 元/股;(3)2018年 4 月,周爱军与吕忠仁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吕忠仁在公司的经营与决策活动中采取与周爱军一致的行动,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以周爱军意见为准,一致行动期限至周爱军或吕忠仁不再持有公司股权为止,吕忠仁持有发行人6.89%的股份;(4)周爱军直接持有发行人20.79%的股份,通过担任员工持股平台大连龙谷、嘉兴龙观、嘉兴龙溪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9.11%的股份,通过与吕忠仁的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公司6.89%的股份,合计可控制发行人36.79%股份的表决权,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3、关于劳务派遣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因用工需求不断提升、部分厂区存在生产人员流动性相对较高,发行人通过劳务派遣用工作为自有员工的补充,满足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生产用工需求;(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占比分别为 35.87%、5.25%、2.80%,部分期间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的情况。